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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關懷推動計畫

依據本校「學生基本能力指標實施辦法」制定志工校園文化之計畫及推動,視為學生能達成社會關懷能力的基本要求;並輔導學生須於修業期限內完成18小時的志工服務活動,以達成本實施辦法之畢業資格。本校學生透過校外服務,將學習的精神從理論延伸至實務,110年度共投入學生52人次進行各式社會關懷服務,其中有6位學生獲新竹市長青年志工服務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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